恋爱期间没有结婚后怀孕,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时间:2024-04-03 作者:南昌律师

法律分析:由于在恋爱期间,男女双方一般所承担的只是是道义上的责任,未婚怀孕如果男方不想承担责任,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需依法终止妊娠,如果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协商处理,协商未果,起诉维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

本文链接: http://www.114bg.cn/747412.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榆林律师 洞头律师 庆元律师 新沂市律师 襄阳律师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大庆律师 六盘水律师 果洛律师 红谷滩区律师 征地补偿律师 杭州上城区律师 山西律师 苏州律师 辽宁律师 益阳律师 奉新县律师 深圳宝安区律师 广州白云区律师 滕州市律师 成都龙泉驿区律师 厦门律师 安溪县律师 常州律师 沈阳律师 岳阳律师 襄阳律师 兰州律师 菏泽律师 曲靖律师